2015年2月1日星期日

最好

無論是投資還是生活中的其它方面,我們都希望做到最好,因此我們考慮問題時都朝著“如何做到最好”這個方向去考慮。我不能說這是錯的,但我認為它的次序放錯了,在考慮“如何做到最好”之前,應該考慮的是“如何做到我所能做到的最好”。如果能夠經常考慮這個問題,或許就不會被外界的各種信息干擾,也不會被一時的情緒波動左右行動。

除了對自己是這樣,對別人也應該是這樣。例如,我們對貪污腐敗的官員深惡痛絕,我們想到的是“他們沒有把事情做好(或做對)”,我們鮮少考慮到“他們是不是已經在他們的能力範圍內做到最好了?” 官員首先是個人,而每個人總有其能力極限。當環境有利於貪污行為時,定力95分的官員拒絕了95次貪污的機會,到第96次的時候,已經超過了其定力極限,再也把持不住。東窗事發之後,大眾會想“也許他們已經盡力了”嗎?我打賭大多數人不會這麼想。另一個定力只有40分的官員,拒絕了40次貪污的機會,在第41次機會到來之前,大面積的肅貪行動開始了,這官員躲過了一劫。大眾會怎麼看他?肯定覺得是位清官吧。當我們明白這個道理時,我們就明白應該被深惡痛絕的不是那些貪污腐敗的官員,而是有利於貪污行為的環境因素。把氣撒在犯罪的人身上毫無意義,正視罪惡本身和正視允許罪惡滋生的環境才能解決問題。

有許多淺顯的道理同時適用於投資行為和日常生活之中。通過學習、觀察和思考來掌握它們並善加運用,這樣有利於避免人云亦云和給自己創造優勢。這同時也是對自己的投資、自己的生活和自己所在的社會的一種負責態度。

3 条评论:

  1. 對自己負責就係要先搞好自己既生活, 然後再去做其他野, 不過好多人都本末倒置: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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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jack 兄,


    想请教兄,之前兄按自己标准买入股票,如330,但公布业绩不好时,兄并无减持,为什么呢?之前买入时,业绩尚未公布,买入标准指标留可,但公布差劲业绩,已发生变化,这时不需重新评分,考虑去留吗?

    还是,买入时已决定一段长时间持有,不考虑业绩因素?但影响到兄认为必须沽出的严重因素,会是哪些呢?可指教否?

    Rsb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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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重新評分,如果分數變化不大就不考慮增減持了。當然每個人的評分標準有不同,就我的評分標準而言,短期業績所佔比重甚小。

      一般來說,如果我沽出一隻股票,要么是因為股價已經太高,要么是發現更好的投資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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